退貨政策與瑕疵擔保條款
本節(項)7.1與7.3退貨規定並不包括解除或終止契約之退出退貨。
7.1. 佣金、個人積分與業務積分之損失
7.1.1. 辦理退貨時,相關獎金或獎勵係依下列約定辦理:
7.1.2. 公司按業績獎金百分比在退貨款項中直接扣除。
7.1.3. 退貨應扣業績獎金以21%為基準,扣除該退貨同好會員購貨當月業績獎金百分比,另外分別按比率扣除一直上溯至上手21%同好會員的業績獎金。
7.1.4. 若有不同積分額百分比的差額獎金及影響至其他各種獎金的差額者,亦一併扣除。 7.1.5. 因獎金扣除而影響其上溯同好會員的獎銜,亦同時追溯之。因本人或下手會員退貨造成不符合相關促銷活動資格及標準時,將被取消相關促銷活動之獎項或資格,並賠償相關款項。
7.1.6. 上述獎金或相關賠償款項若未能全額收回,本公司將保留請求返還之權利。 7.1.7. 同好會員申辦續約時之行政手續費用,無法辦理退貨。
7.2. 瑕疵擔保條款
7.2.1. 若會員發現商品有任何瑕疵,應於收到商品後,當日立即拍照向客服反應,並於7日內以郵寄方式將瑕疵商品及購貨發票寄回本公司退換貨中心辦理瑕疵品更換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7.2.2. 瑕疵品須以郵寄方式至本公司退換貨中心辦理,公司將於收到該瑕疵品,並確認無誤後,於7個工作天更換同品項之新商品。
7.2.3. 如怠於書面通知之行為,則視同承認該商品並無任何瑕疵。
7.3. 可重新銷售之商品定義 可重新銷售之商品係以該退貨商品仍未過保存期限,包裝完整未經拆封、塗改或任何變造、或不影響 食品安全之考量。本公司得以依該商品之交易特性、效用、功能性及其他因素做個案判斷。
7.3.1. 下述狀況無法受理退貨:
(1) 產品已拆封。
(2) 產品已超過使用期限。
(3) 接單生產之咖啡豆、咖啡粉、咖啡液體相關產品。
(4) 產品經公告下市或停售。
(5) 舊包裝或舊型產品無法重新改裝者,經公佈新包裝或新型產品已上市。
(6) 產品已變色、變質或變形。
(7) 產品遭蓄意損壞破壞。
(8) 產品已無交易價值。
(9) 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退貨,需填寫代理人委託授權書,由委託人代為辦理。
